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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质检院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项目(0809-24411GDG3020218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4浏览:

  

广东质检院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项目(0809-24411GDG302021801)招标公告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或基本存款账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